为感谢广大消费者长期以来对百货大楼的关心和厚爱、适时回报广大消费者,同时也为了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,及时了解消费动向,改进服务,从今年5月1日起,百货大楼正式推出了公司会员卡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会员卡办理条件
凡在东平百货大楼及东平百货大楼各分店当日累计消费满300元,持有效证件可在服务台免费办理会员卡一张。
1 、会员卡办理
(1) 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有效证件。
(2) 每人限办理一张会员卡。
(3) 办卡顾客应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。
二 、会员卡补办
(1) 会员卡不慎遗失或被盗,顾客应持有效证件(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等)到办卡分店办理挂失手续,公司将对遗失卡号做封号处理,如需要,可以补办新的会员卡。补办会员卡时,应交纳5元补卡费,原卡号作废,原卡积分作废。在办理挂失前的一切损失,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
(2) 因会员保存、使用不当造成会员卡损坏,更换时需交5元工本费,原积分累积到新卡。
(3) 因卡本身原因不能正常使用需要补办新卡时,不再收取工本费并将相应积分累计到新卡,原卡号作废。
三、会员卡使用
1、 会员卡自办理之日起即时生效。
2、 会员卡只限本人使用。
3、 会员卡在本公司各分店通用。
4、 会员参加返利活动的,可在“会员日”期间持会员卡到办卡分店参加,逾期不予办理。
5、 请妥善保管会员卡,要保持卡面清洁,请勿折或接近手机等高磁性物品。
四、会员卡有效期
1、 有效期为一自然年(1月1日-12月31日)。
2、 有效期结束后,如无特殊声明,会员卡可延续使用,之后每年度为一个有效期。
3、 一年内如无消费记录, 系统将自动暂停该卡使用。顾客如需恢复使用该卡时,可凭办卡时的证件到办卡分店办理恢复手续,一周后可继续使用。
五、会员权利及义务
1、 会员权利
(1) 有权以会员价购买会员商品和会员特价商品。
(2) 参加会员回报活动。
(3) 消费积分:除店内公示不参加积分的商品所有商品均参与积分,详见店内公告。
2、会员义务
(1)会员在购物结账时,应提前出示会员卡,以便获得相应积分和优惠。
(2)使用会员卡购买的商品在办理退货时,应出示会员卡以核减该相应的积分,否则不予办理。
(3)接受本公司关于会员活动及返利的手机短信或电话提示。
(4)会员信息发生变更时,持卡及有效证件到办卡分店服务台进行信息变更。
六、会员消费积分及回报形式
1、 会员消费积分周期为一自然年。每年 1 月 20 日为上一年度( 12 月 31 日前)的会员卡消费积分清零日。
2、 会员消费积分达到我公司规定的返利标准,即可持会员卡及有效证件参加“会员返利活动”。
具体活动时间、内容见店内公示。